部门简介
财务处是负责对学校各类经济活动实施管理、核算和监督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,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,防控学校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,维护学校正常的财经秩序。
2.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,严格控制预算支出,合理调配资金,监督年度预算执行,确保完成年度财务预算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3.依法组织学校收入,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;负责受理全校各类收费项目的申请、审核和报批工作,严格收费管理。
4.负责会计档案、票据及印签的管理,正确设置会计核算科目,规范会计核算办法、程序,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,真实反映学校各项经济活动情况。
5.负责制定重点支出项目评价计划,编制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,组织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,考核二级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。
6.负责规划和制定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思路、工作重点和建设计划等;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,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,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;负责组织对全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,定期组织编制学校风险评估报告,对学校内部控制的完善性、有效性等做出评价。
7.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,依法、合理、及时筹集建设资金,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控制、监督和考核工作;负责基建项目的结算工作。
8.负责指导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;负责代管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、校工会、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的财务工作。
9.负责办理国库支付手续,办理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公积金存取等业务。
10.参与学校财经决策的讨论和有关经济工作规定的具体制定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审定学校有关财经工作的方案、合同或协议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,加强国有资产管理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11.负责全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及管理,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,提高会计服务质量。
12.负责与教育、财政、物价、银行、税务和审计等部门的沟通、协调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。
13.负责本部门职工队伍建设,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,规范内部管理,建立工作台账,实行业务公开。
14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